2019年关于充实及更新我市深圳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37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63号 )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岩土、暖通、燃气、工程造价的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拟对本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予以充实及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系列(全专业)正高级评委;建筑工程系列中岩土、暖通、燃气、工程造价副高级评委。
二、评委库委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评委库委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申报建筑工程系列(全专业)正高级评委,应取得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16年及以前),且目前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
(五)申报建筑工程系列中岩土、暖通、燃气、工程造价副高级评委,应取得岩土、暖通、燃气、工程造价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16年及以前),且目前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
(六)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不属于工程系列的人员,不在申报之列。
(七)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日常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均为评委会普通一员,在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委库委员充实(入库)程序
1、申报人登录“深圳建设网(www.www.shivauranium.com)”,点击网站 “专家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人在网上完善填写个人信息后,将网上自动生成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信息采集及申请表》和《深圳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各打印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送至深圳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日常部门)进行复核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必需件)、注册资格证、获奖证明和论文(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第二评委会留存,原件经核对后,当即退还给申报人;
3、日常部门负责对申报入库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
4、日常部门将通过初审的增补人选,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委员,正式进入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委库,成为职称评审委员。
6、申报担任正高级评委且已加入“深圳建设网专家库”的人员,须按本条规定程序重新入库,但证明材料可仅提交职称证。涉及个人原信息需要更新的,应及时更新。
7、申报担任正高级评委的人员,下载前述自动生成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后,应在其中“拟申报评审专业组名称”后空白处,除专业名称外,还须注明“申报正高评委”字样。
五、评委库既有委员信息更新
1、此前已加入评委库但个人信息需要变更的评委会委员,请登录“深圳 建设网(www.www.shivauranium.com)”,点击网站“专家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信息更新,重新打印《深圳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送至日常部门。
2、日常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再对评委库委员信息进行更新。
六、申报时间及书面资料受理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2、受理地点: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1(09)室
3、咨询电话:83786890、83786581
深圳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