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职称专家库队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专家登记入库的相关规定要求,新增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队献矢窦娜耸炕瓯?。
一、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专业中建筑岩土、暖通、燃气专业的正、副高级评委;地质勘查工程专业中岩土工程、水工环地质专业的正、副高级评委。
二、评委库委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浓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成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不属于工程系列的人员,不在申报之列;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库人选。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日常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均为评委会普通一员,在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委库委员充实(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进入“专家登记入库”,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日常工作部门选择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评委会选择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专家登记入库系统操作手册》。
(二)日常工作部门审核:日常工作部门对专家提交的业务进行审核,业务填报信息有误,可以退回专家修改,初审通过则报市人社局。
(三)备案入库:经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进入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批准入库的专家不再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
(一)集中申报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28日。
(二)咨询电话:83786890、83786581
深圳市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